经过地方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省级旅游部门推荐、国家旅游局组织专家审核,海南省和北京市昌平区等262个市县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巅峰智业对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提出了考核标准与五项要求。
随着旅游工作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日趋火热化。本文紧随国家旅游局官网上的会议专项和热点信息,深入认识国家旅游局对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考核标准和工作重点。
一、考核标准的认识
根据国家旅游局在《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中,提出6项主要考核标准:
1.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
2.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
3.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
4.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
5.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
6.区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度高、覆盖度广。
这6项标准必然是创建审核的重要指标,但也并不是完全不留余地的定量划分。随后在2016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李金早局长做的《全域旅游大有可为》的主题报告中,就考核指标又做了"综合贡献"的定性说明,这就给创建申报预留了非常大的空间。
综 合贡献包括直接贡献、间接贡献和引致贡献,不是简单的旅游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直接贡献),一般综合贡献比直接贡献要高出一倍甚至更多。因此,创建文件 中要求对旅游业率先实现当地经济贡献率15%,按照一般规律,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至少要达到8%。其次,关于就业也是包括了直接就业、间接就 业,而且旅游业就业增长高于其他产业。
在这个基础上,李金早局长又强化了4项基本标准:
1. 旅游对当地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达到一定水平;
2. 建立旅游综合管理和执法体系;
3. 厕所革命及其他公共服务建设成效明显;
4. 建成旅游数据中心。
国家旅游局创建文件中也提出,率先实施"1+3"旅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旅游厕所建设率先达标,旅游数据中心率先建成的创建单位,国家旅游局将优先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
二、创建要求的对接
李金早局长的《全域旅游大有可为》总体报告已经成为全国建设全域旅游工作的风向标,其中,对于全域旅游创建工作也全面系统地提出了5项要求:
1.在全域优化配置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充分发挥旅游带动作用。全域旅游要求不能停留在景点景区、宾馆饭店配置,而是要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各类资源和公共服务的有效再配置,既宜居又宜游,处处是风景,处处可旅游。
2.全域按景区标准统筹规划建设。发展全域旅游,就是要拆掉景点景区"围墙",实现景点景区内外一体化,以游客体验为中心,以提高游客满意度为目标,按照全域景区化的建设和服务标准,推进多规合一,整体优化环境、优美景观,优化旅游服务的全过程。
3.构建全域大旅游综合协调管理体制。围绕适应旅游发展的综合产业需求和综合执法需求,创新区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区域综合化管理。
4. 全域发挥旅游+功能,使旅游与其他相关产业深度融合、相融相盛,形成新的生产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旅游业的拉动力、融合能力,及催化、集成作用,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提供旅游平台,插上"旅游"翅膀,形成新业态,提升其发展水平和综合价值。
5.全民共建共享全域旅游。全域旅游形成新型的目的地,要求是一个旅游相关要素配置完备和全面满足游客体验需求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开放式旅游目的地。
当然,在推进全域旅游工作中,也要避免陷入一些工作误区,李金早局长在相关文章中也表达了一些注意事项:
其一,推进全域旅游并不是到处建景点景区、到处建宾馆酒店。相反,全域旅游更加关注景点景区、宾馆酒店等建设的系统性和规划布局的合理性;
其二,推进全域旅游并不是到处进行旅游开发。全域旅游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开发性保护模式;
其三,不是所有地区都有条件在近期实行全域旅游,全域旅游要分步推进,切不能搞运动,不能刮风;
其四,推进全域旅游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可简单复制、粗暴克隆。其五,全域旅游不可无序而为,一哄而起。旅游规划davost.com
本文系巅峰智业原创,转载请注明。